日前,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河南省重大項目建設 “三個一批”活動評價辦法 (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三項制度》,全力推動重大項目建設提速增效,以項目建設高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高質量。
量化評價體系
加減分項賞罰分明
《辦法》評價對象為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qū)管委會。評價指標體系共分五部分,分別從項目謀劃儲備、簽約落地、開工投產、投產達效和服務保障等方面進行量化評價。分值設置為基本分項(100分)和加減分項兩部分。
在基本分項中,項目謀劃儲備情況占10分,主要評價謀劃項目總體情況、質量和轉化情況三個方面。簽約落地情況占30分,主要評價“簽約一批”項目洽談對接情況、總體情況、開工情況等三個方面。開工投產情況占30分,主要評價當季“開工一批”項目總體情況、投產情況、質量情況,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等。投產達效情況占20分,包括總體情況、達效情況、有關經濟指標情況等。服務保障情況占10分,包括服務推進與要素保障。
什么情況下可以有加分?記者獲悉,“簽約一批”項目中有新設投資額3000萬美元以上外商投資企業(yè)或新引進100億元以上省外資金并有資金到位的項目等均可加分。每季度評價中,對于“開工一批”項目中有新增100億元以上單個項目、有新增50億元以上單個項目均加分。此外,在項目推進過程中被國家主要媒體刊文表揚或典型經驗獲省主要領導批示表揚的亦可加分。
而當季未簽約外資項目、未按時開工項目、弄虛作假、因環(huán)保管控實施 “一刀切”造成項目大面積停工等,均屬扣分項。
《辦法》指出,省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每季度將通報一次評價結果,對成績優(yōu)秀的,在土地指標、能源容量、環(huán)境容量等方面予以傾斜。同時省發(fā)展改革委每年從省統籌基建資金中列支2000萬元,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qū))評價排名第一的獎勵150萬元,2—3名各獎勵100萬元,4—6名各獎勵50萬元,獎勵資金主要用于重大項目謀劃推進相關工作。
出臺三項制度
推動重大項目建設提速增效
為推動重大項目建設高效有序推進,充分發(fā)揮投資對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關鍵作用,河南還出臺了推進全省重大項目建設月調度制度、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單制度、核查制度等三項制度作為保障。
三項制度的適用范圍為省領導牽頭推進項目,省重點建設項目,“三個一批”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省委、省政府部署實施的其他項目。
特別是在核查制度中提出,將組建核查工作組深入基層、深入項目現場開展核查,對發(fā)現的突出問題點對點制發(fā)提醒函,提出整改時限和目標要求;對工作不力、整改不實、整改不到位的進行約談問責。對弄虛作假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首次發(fā)現的由屬地和部門自行調查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自行整改仍不落實,或再次發(fā)生同一問題的,由省有關部門提級評查,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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